祝馨给晏曼如拉开椅子,让她坐下,笑呵呵道:“我打小就爱研究吃喝,没事儿就爱往各个饭店里跑,偷偷看那些大厨做饭的手艺,暗中学一手。今年又跟着一群红小兵四处串联,见识了各地风情,偷学了更多饭菜,这是我第一次做本帮菜,也不知道合不合晏姨您的口味。”

        原主是会做饭的,因为出生在重男轻女的大家庭里,打小就要洗衣做饭,练就了一手厨艺。

        不过原主在满十八岁之前,鲜少离开家乡,做得饭菜都是西南地界的重口味饭菜,不像祝馨是个现代人,吃遍了全国各地的菜系,想吃什么菜都能做出来。

        为了避免露馅,祝馨少不得要找个借口,给自己会做本帮菜的事说项。

        晏曼如听到红小兵三个字顿了一下,动作优雅得坐在椅子上,看着面前摆放的饭菜,每样做得干净精致,摆盘整洁,像在沪市那些大饭店里的饭菜一样,看着就让人有食欲,不像之前的保姆,装盘的饭菜放得的乱七八糟,看着就让人没胃口,心里暗自点头,倒是个有想法的人。

        她所坐的位置,正对着厨房,她可以看见厨房的台面和地面收拾的干干净净,做饭剩下的米面和菜都放回了原来的位置,调料瓶都归拢,整整齐齐地放在角落的位置,看起来应该是边做菜肴边收拾,是个干净又利落的人。

        晏曼如对祝馨的印象好了几分,转头打量祝馨,见她穿着昨天王新凤给得半旧棉衣,头发束成高马尾,一张俏脸脂粉未施,虽然衣着朴素,但双手白白净净,没有留长指甲,指甲里没有污垢,鞋面也没沾泥,浑身干净清爽,一看就是踏实稳妥的人。

        这让晏曼如一个爱干净的军医,又有强迫症,洁癖症的人来说,十分有好感。

        这个祝馨,倒比之前来的那些个年轻保姆合她眼缘。

        王新凤抱着孩子,毫不客气地拉开椅子,坐在晏曼如旁边的椅子上,嘴里叭叭个不停,“不是我说你小祝,你想做饭讨晏姨欢心,也得拿捏个分寸不是。晏姨最讨厌吃剩菜剩饭,你一口气做这么多饭菜,吃不完放在那里多浪费啊,一点也不会过日子。咱邵家家境再好,也不能让你这么霍霍啊。”

        顿了顿,她又扒拉了一下桌子上的饭菜,“小祝啊,我不是跟你说过了吗?我要吃大葱肉馅的大肉包子,你咋就煎了六个丁点大的小包子,这点包子,够谁吃啊?六个包子都不够我吃一口!”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