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又长高了些,也比以前瘦了些。大学的学习很紧张,时常有需要通宵做project的时候。这让我为他担心的同时,又感到欣慰。

        回想自己读大学的时候,怎么记得的都是吃喝玩乐呢?也难怪现在自己沦落到走街串巷的地步。

        儿子看到我,高兴地表示要和我一起去。

        说实话,前妻的家在西边,我要去的地方在东边,单单来回接送他就需要二个多小时。

        单纯从经济效益的角度来说,绝对是不划算的。

        然而,这样的时光怎么可能用生意的眼光来衡量呢?

        事实证明,儿子是一个远比我以为的要好得多的帮手。

        当地长大的孩子,拥有太多足以吊打我们这些第一代移民的优势。从高中起就在打工的他,对于敲门去向人家推销,没有一点的心里负担,完全没有我那种穷酸。而且,”销售业绩“也比我要好得太多了。

        事情进展得格外顺利。

        他负责敲门推销,我只管干活。

        当累积下有四五家的草地需要做了,他又过来,推着机器帮我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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