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她说自己这些事情,我又是高兴又是嫉妒。

        不由得自己胡思乱想,人的一生不可能没有过错。

        但是有的过错能改,有的过错是无法改好的。

        那么,就随其自然了,又何必如此负罪呢?

        快乐应该是人生的目的。

        人生就是一次远行,何时能是尽头呢。

        我们交谈的很快乐,我的心情一下子也开朗了很多。

        可是无论说的多么热闹,我还是没有勇气告诉她,在深圳我们离别后,我做了一个被别人包养的丧失人格的私奴。

        我只告诉她,我的朋友在香港,我很想念他,如果有机会我可能会回去再找他。

        我的内心世界被深深的锁闭着,除了我的主人,不能给任何信任的人打开。

        这就是人们经常说的内心的黑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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