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给我一笔生活费离开深圳回家。
这笔钱足够我一辈子用不完的。
当时,我香港是去不了,主人还是建议我回家好一些,也不要在深圳管理这个公司,因为他的朋友对我早就垂涎三尺呢。
弄不好会叫我陷入商业陷阱,到头来财色两亏。
我领悟到主人的一片用心良苦,那种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是呀,主人毕竟就是主人我不可能是他的终生伴侣,我也没有资格做他的终身伴侣。
生命里曾经拥有,又何必在朝朝暮暮,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
2002年的冬天,我离开了主人,回到了我阔别以久的家乡重庆。
回来的日子很无聊,哥哥也不在家,嫂子要到地里干活,我经常和12岁的侄子一起玩,侄子不上学的时候我和他到镇上,那里有网吧。
我带他去玩游戏,也就是那个时候我学会了打字,也学会了聊天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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