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带杀气的眼神,某人咬牙顶住压力,“诗诗,我觉得这套最贵气。”
终于,衣服定下来了,其实就是一套红色套装,红艳艳,全素,除了左边胸口绣着一支绿叶金瓣的玫瑰花。
哦,是最开始选中的那套,呱呱亲手给她准备的,她皮肤白嫩,穿着确实大气得体。
他以为完了,结果选完衣服选金饰,又是十八般变,变来变去,脖子耳朵金闪闪,两只手腕金灿灿,十指戴了8个金戒指。
脚踝则是响当当,每只脚镯配两颗金铃铛,走到哪响到哪。
以身作则,亲身打广告:金铺开张,欢迎选购。
这就算了。
已经挂在空间银杏树上的金拳头,居然被她带了出来。
“诗诗,带这个干什么?戴着它你拿不了剪刀剪彩的。”
“放金店当镇店之宝,镇压宵小还招财,说不定一摆出去就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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