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要求是,年薪八万港币,年底视公司业绩享有分红权,比例不低于1%干股。

        同时,我需要一个不少于五人的核心管理团队搭建权,人事任免需经我评估后报你批准。”

        八万年薪!

        这在1978年的港岛绝对是顶级经理人的薪酬,远超普通工人几十上百倍。

        1%的分红权更是价值巨大。

        在陈秉文构想中,陈记食品可不仅仅是现在的规模,以后的规模会是现在的几倍、几十倍,这样一来1%的分红权带来的收益就非常可观了。

        但陈秉文几乎没有任何犹豫。

        如果凌佩仪在陈记食品业绩优秀,证明她值这个价。

        否则,这也只是分红权,人在权在,离职自动取消。

        更为重要的是,对于公司高管,此时港岛业界还没有期权奖励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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