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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没写的是:祝高阳穿了布衫,裴液穿了白衣,那古怪的器具也不是嚼头,是易容的工具——祝高阳前面就易容成了“张思彻”。后面紫袍人见到一个布衫少年背着一个白衣公子,其实是祝高阳背着裴液。

        反正就多少增加了一些成本。

        可能这是个毛病吧,我不太喜欢把一切都写得太直白太清楚。所以大家看这本书如果跳着看或者看太快的话,就会丢失一些信息。

        当然如果大家觉得写得清楚些好,我还是愿意改一改,毕竟这都是他妈的字数啊。

        ……

        ……

        好了,就聊到这儿吧,越说越觉的写得全是毛病。

        反正作者总是这样,构思的时候觉得很牛逼,写得时候也热情满满,但一写完之后,又总感觉这儿不行那不行。

        从直观感觉上,我感觉自己写的这二十万字只有4-6分,哪哪都是问题,但是从个人能力上来说,我应该是已经发挥出了八九分了,下一卷不一定能写得更好。

        反正总是眼高手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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