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除科举,取消士子特权;
焚书坑法,禁止韩非子、商鞅等法家思想在齐国的传播,对极圈主义、奴性毒害者进行挽救教育,必要时可物理消灭;
允许臣民游行集会出班结社等;
停止对支持新政人士的杀戮和迫还;
停止对广德皇帝新政的妖魔化宣传;
停止对欧洲传教士的诬蔑、迫还;
兴建教堂;
废除朝廷对厂矿、森林、食盐、烟卷、石油煤炭、河湖等经营垄断权利,向民间开放;
停止对欧洲各国、日本等国的恶意诋毁;
禁止缠足;
调整关税,降低对欧洲、日本等国外来商品的税率;
停止对太祖皇帝刘招孙的神话宣传,打击白莲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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