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东点头,然后拿出肖平平整理好的四十多页的材料,摆在桌子上。

        “我先汇报一下耿振庭贪污受贿的客观事实,这些也是根据大家这几天的工作成果所总结出来的,以及我们北春市营改委员会所掌握到的情况,还有北春市扫黑组在对陈文盖等犯罪集团实施抓捕行动之后所审讯出来的。”

        “根据事实显示,早在1986年2月,耿振庭就已经存在贪污受贿的情况,那个时候耿振庭还不到五十岁,级别也只是科级,但已经有了不好的苗条。”

        “为张广发办事,收受贿赂三千元。”

        “张广发是八十年代在北春市的一个煤矿老板,当年前些年已经肝癌去世了,但根据张广发的儿子交代,他的父亲当年与耿振庭关系很好。”

        “三千块,可能现在我们听了都觉得有些小题大做了吧,但在八十年代三千块是一笔巨款。”

        “1989年8月,耿振庭在对聂楼案件因为写伪证,做假报告,帮助聂楼逃脱罪责,但聂楼又在1997年对社会实施犯罪,造成三死一伤,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在这期间,耿振庭又利用自身权力,帮助聂楼脱罪,最终顺利帮助聂楼改判无期徒刑,后又持续减刑六年。”

        “聂楼的妻子在三年内给耿振庭多达十五万元的报酬。”

        “聂楼是谁呢?89年的聂楼案,在座可能很少听过,但是本地的老人都很清楚,是流氓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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