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英国是一个充斥着各种自相矛盾现象的国家,19世纪也是充斥着各种自相矛盾现象的时代。
正如狄更斯所言:这是最好的时代,这是最坏的时代。这是智慧的年代,这是愚昧的年代。这是信仰的时期,这是怀疑的时期。这是光明的季节,这是黑暗的季节……
狄更斯能够写下这样的传世名句,一方面要归结于他自身的文学才华,另一方面则要归功于他出生的这座大不列颠岛。
19世纪的英国,既是世界上最具开拓精神的先进国家,但与此同时,它也是保留了最多中世纪传统的国家。
而在中世纪传统的精华,则全部集中于那套讲究长幼尊卑的封建等级制度。
虽然这早就不是那个只看血统的年代了,但是这并不妨碍人们下意识的遵循祖制办事。
或许在经过1832年改革后,议会的情况已经有所好转。
但是在白厅,在各个政府部门和公共机构,这些组织运作的机制依然建立在牢固的等级制度之上。
就拿目前不列颠最年轻的政府机构,成立于1829年的皇家大伦敦警察厅举例吧。
警员、警长、警督、警司、助理警监、警察总监,这一长串的警衔很好的说明了苏格兰场的权利架构。
至于白厅的政府部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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