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近卫骑兵部队向来重视仪容的臭美脾气也完整的保存了下来。
黑呢的骑行外套剪裁合身,下摆在马背上正好垂落到膝盖处,衣领里隐隐透出一圈深红内衬,象征了他们曾经的近卫部队身份。马靴皆是擦得锃亮的牛皮制品,就连马靴的靴筒都挺直的如同树干。
马鞍上也颇见门道,他们没有使用普通巡警所用的制式器具,而是换上了退伍时部队特许他们保留的军品马具,有的马鞍上还贴着褪色的骑兵番号扣饰。
而从武器的选择上也看得出,他们并不希望以警察的身份示人,而是以老近卫骑兵的身份出现。
六位骑警清一色的挎了马刀,但更显眼的,则是他们腰侧配备的短管龙骑兵燧发手枪。
坐在车厢之内的维多利亚轻轻掀起一角帘幕,一缕午后的微光随之洒入车内,落在她精致的蕾丝手套上。
两翼的六名骑警保持着完美的梯队行进,甚至马蹄落地的节奏也似乎在不言语的指挥下达成了一致。
这种程度的默契并非出自苏格兰场的训练,而是早年军旅生活所赋予他们的本能:彼此之间不需命令、不需交流,仅一个眼神、一个动作,便知道下一步该做什么。
而那匹打头的纯血英格兰马则稳稳地行走在马车的左前侧,那位骑马的绅士,亚瑟·黑斯廷斯爵士,风将他的燕尾后摆轻轻扬起,露出靴筒上闪着微光的扣饰,他那白手套握缰的行进姿态,简直就像是油画里走出的中世纪骑士。
正如《罗兰之歌》所言:如果神恩眷顾,愿我死后也有一位骑士,为我持剑而立。
每当队伍拐入街道,或需在路口让过行人,都是亚瑟先一步打马前行,随后队伍如波浪般分开、再合拢,为马车在拥挤的街道上开辟出一条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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